更正公告
武邑宏达学校垃圾清运项目
更正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????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:武邑宏达学校垃圾清运项目
????首次公告日期:2022/11/21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招标文件
????更正内容:
1、原第二部分: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二、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(1、服务内容武邑宏达学校及德馨苑垃圾(未含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)清运。
2、项目要求及说明
根据《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》条例第43条的规定: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的企业,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,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,方可从事经营。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的企业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根据《衡水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》和《武邑县生活垃圾运输、计量和结算协议》自2019年5月1日开始,武邑县所有生活垃圾统一运往中节能(衡水)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。生活垃圾处理的范围为武邑县区域内的城乡生活垃圾;处理费由政府承担。因此在武邑县境内从事生活垃圾运输的企业,必须到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科备案。
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要求如下:
1、招标方必须是具备生活垃圾运输经营或清洁服务资格的公司,拥有2辆以上的密封式垃圾压缩车。
2、学校所需要的垃圾桶,都由运输企业根据学校要求和实际情况自行配备;配备的垃圾桶要合理放置,损坏由中标企业配齐。宏达路上的宏达学校以及德馨苑家属区的皮桶设施等投放情况如下:
1)德馨苑家属区:17栋楼,36个单元,每个单元放置2个(1个为可回收垃圾桶,另一个为不可回收垃圾桶),共72个皮桶。
2)宏达学校:宏达校区人数较多,约为8000名学生,十栋宿舍楼,四栋教学楼,需要九处皮桶放置点,约为90个。
3、生活垃圾的清理运输为每天上午8:00~10:00(课间车辆停止运行,保证学生安全)做到日产日清;车辆行驶至衡水中节能有限公司约为13公里。
4、必须做到:只要是在校园内,下课和学生活动期间车辆处于停运状态。)
更改为1、服务内容
武邑宏达学校及德馨苑垃圾(未含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)清运。
2、项目要求及说明
根据《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》条例第43条的规定: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的企业,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,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,方可从事经营。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的企业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根据《衡水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》和《武邑县生活垃圾运输、计量和结算协议》自2019年5月1日开始,武邑县所有生活垃圾统一运往中节能(衡水)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。生活垃圾处理的范围为武邑县区域内的城乡生活垃圾;处理费由政府承担。因此在武邑县境内从事生活垃圾运输的企业,必须到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科备案。
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要求如下:
1、投标方必须是具备生活垃圾运输经营或清洁服务资格的公司,拥有2辆以上的密封式垃圾压缩车。
2、学校所需要的垃圾桶,都由中标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和实际情况自行配备;配备的垃圾桶要合理放置,损坏由中标企业配齐。宏达路上的宏达学校以及德馨苑家属区的皮桶设施等投放情况如下:
1)德馨苑家属区:17栋楼,36个单元,每个单元放置2个(1个为可回收垃圾桶,另一个为不可回收垃圾桶),共72个皮桶。
2)宏达学校:宏达校区人数较多,约为8000名学生,十栋宿舍楼,四栋教学楼,需要九处皮桶放置点,约为90个。
3、生活垃圾的清理运输为每天上午8:00~10:00(课间车辆停止运行,保证学生安全)做到日产日清;车辆行驶至衡水中节能有限公司约为13公里。
4、必须做到:只要是在校园内,下课和学生活动期间车辆处于停运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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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原开标日期:2022年12月12日14:00 更改为开标日期:2022年12月17日14:00。
????更正日期:2022/12/10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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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招标人信息
招标人:武邑宏达学校
联系人:葛老师???
联系电话:0318-5738009
2.招标代理机构信息
代理机构全称:河北全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新路56号院3号楼2单元303室
联系方式:张博?18713175886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张博
电话:187131758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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